Feeling Twenty-Two,Acting Sevent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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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常常脑袋里就响起来“却道是天凉好个秋”。
倒不是秋天到了,就是觉得有一种想说愁然而话到嘴边就懒得讲的感觉。
有的时候会安慰自己是中二期过了所以看淡了一切。
可是更多的是在想,多年之后再回顾这时的我是不是也会觉得这个时候的我还是中二的无以复加。
不过很多情绪真的是懒得说了。
能说出来的都是无关痛痒的心情。
那些藏起来的都是说出来就是矫情中二,不说就变中华鳖精。
可是怎么办呢。
人不会没有迷茫的时候,可是你的迷茫说给别人听想换来什么呢。
同情还是安慰,鼓励还是加油?
把苦水倒出来最后也只是觉得没人能懂自己的苦。
说真的,谁愿意谁真心想懂呢。
现实的苦痛无人能医。
我脾气不好,会对亲近的朋友莫名其妙的冷暴力。
渐渐地学会收起来那些任性的部分。
开解自己的理由就是如果对方没有把你放在best friend的位置上,那你也把她移开吧。
在看BL小说的时候,每当男主角和他的前任或者渣攻/受发生了什么,我总是拿着手机内心狂呼“不要这样做,这会让你们越来越远的!”
可是他们都不听。
别说他们,就连我自己都不肯听。
开解的理由的确会让自己宽慰不少,但是,也会让我们的亲密越走越远。
怨得了谁。
为了不让自己难过,所以推开了你。
说到底,自私呀。
友情还是爱情,到底都是用了感情,都一样的。
从来没有任何感情能输给时间,从来就只是输给了人。
好久都不想看星座运势了。
大约去年的这个时候还在兴致勃勃地想要学习星盘。
今年就懒都懒得搞了。
人在不知道出路看不清方向的时候就越发想找个神明。
人生的分岔路口,谁也不想为这个重要的决定负责,即便是自己本人。
迈出第一步之后,神明就不重要了,只有再次遭受挫折的时候才会想起来再去问问神明,我当初的选择对还是错。
对还是错?
就只有一个答案。
人生从来就没有错误的决定,如果觉得错了,那从来也不是错了,那是后悔。
我啊,最不想要的就是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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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刷微博,庞庞说妍妍的博客还是一片粉红色的氛围,她说她也要发个博客。
我才忽然想起来,我也是有博客的人来着。
鉴于我对庞庞的了解,我觉得她虽然说了今天要发个博客,可是未必发得了。
所以我要在她前面发一篇。
以上的逻辑为渣。
假期要结束了。
好多人都反复向我询问假期是不是要结束了呀!
我只好不厌其烦地回答是啊是啊你开心了吧。
对方满意地回答道恩!
我就很想拿出庞庞的台词来:“坏人!!!!!”
都是坏人呐!
假期在学驾驶证,和一群九零后的小朋友们。
虽然我常常说我还是个萝莉来着,但是我一想到我和这些小朋友动辄就差个三四岁,最要命的有差上6岁的,我就觉得真的是装不下去了呢。
“我才没有喜欢他!他是八零后诶!那么大了!”某个小朋友在解释她和某男的绯闻的时候这么说。
于是,天降一箭从前胸穿到后背。
“我才不是八零后!你才是八零后吧!”某大学二年级生和另一个某大学四年级生这么吵嘴。
于是,我被穿得前后晃。
“你都这么大岁数了你不懂呀!”某刚考入大学的小朋友直接这样不屑地和我说。
于是,我就变成了《英雄》里的李连杰。
我是不太懂现在小朋友的想法。
和我一起练车的小朋友都还算是很正常,既没有什么非主流的发型,也没有什么脑残的言论。
可是一旦加了球球,就很能看出来九零后的特点。
比如网名就算不是火星文也是很伤感流的那种。
那天闲来无聊,我就问了一下,现在的小朋友都是在听什么歌。
感觉上许嵩是他们共同的选择,可是我实在是找不出来这个vea有什么好听的。
有个小男生说他什么歌都听,最近甚至在听朴素。
我想说,什么叫甚至?!
我都没敢问他们听不听周杰伦,总觉得如果说出来周杰伦,他们都未必知道双节棍,只知道艾玛电动车什么的吧,或者哎唷不错这个吊哦。
我说我还是听一些以前一直听的歌手的歌,像是孙燕姿梁静茹什么的。
完全的不到认同。
一瞬间我就觉得我以后一定是孩子眼中老旧的母亲,就好像我看我妈一样。
殊不知,她们只是把她们当年的流行带在了时光里,就像我现在做的一样。
最近把周杰伦的专辑按照发片时间添加在播放列表里。
也说不上是哪里来的心血来潮,反正就是挺想听的。
特别是他前几张专辑,就真的很好听,后来感觉上就卖萌情歌和自我标榜。
说不好的感觉。
听到乱舞春秋的时候,就忽然想到,如果用周杰伦的歌构架一个世界观怎么样!
一个个战乱的大陆,半兽人的大陆啊,乱舞春秋的大陆啊,将军的大陆啊什么的,还有个困兽之斗什么的之类的,有个传说中的人物就是龙战骑士,神器有黑色毛衣,夜的第七章什么的。
反正就是可以选一些歌然后构架出一个世界观来,名字就叫《寻找周杰伦》哈哈。
这个想法我就还挺兴奋的,但是我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我完全无法把后来的几个专辑塞进去,因为我都没怎么在听了。
还是喜欢以前的歌呀。
这到底是因为小抽后来的歌的确不好听,还是我沉浸在自我的世界里不肯接受他的新歌呢?
好声音原本我是不太在乎的,但是大家都在看,我很怕和大家没有话题,于是也追风去看。
刘欢也太可爱了吧。
对杨坤也改观了。
最喜欢一首歌。
鸿雁。
那天听云杰吧,他唱的时候还给了他工友的镜头,一想到他们就并排躺在辽阔的草原上,耳边是风吹起青草的浮动的声音,眼里是白云慢慢地飘过,这个世界上剩下的好像就是一颗心在跳动,连这个身体都消失了,就很羡慕,也莫名地感动。
那天也和宝宝聊天说起来自然壮美会让人感到格外渺小的事情。
宝宝发过来很多巴西的照片。
巴西的海真的是渐变色的,一层一层地深到蓝色变成一片汪洋。
太美了。
我喜欢山,喜欢海,喜欢那些让人感觉到自己渺小的美丽。
说不出那种震撼,忽然之间的顿悟。
我和宝宝说,果然,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宝宝说有谁说过这样一个比喻,每个人眼前都有一层纱,真正顿悟的人就是把那层纱扯开了,而大部分的人都只是在某些时刻被风轻轻地吹开纱的一角,才得以窥探这个世界。
我想,那些让我们感觉到渺小的瞬间,就是那纱被掀开的一瞬间吧。
把自己放在这个世界里,而不是世界的中心,才能够跳脱出来看到世界的本貌。

病了大概一个礼拜。
感冒。
我就很难躲过流行性的疾病。
这次就算还好,而且还请了这么多天的假,就觉得也不算太亏。
我生病的时候就很黏人,比平时黏人很多。
就一时一刻也不愿意离开我娘亲。
我娘就很受不了我生病,常说要是她能替我生病就替我生病了。
因为她实在是不愿意应付生病的我。
人就是很多面的。
以前不就听人说网上的形象通常和现实中的不同。
我开始是觉得对我来说起码不是这样。
现实中的我就是够散漫,也不够专心,而且三观很正。
网上的我也是这样。
但是最近就发现,好像是有那么些的不同。
虽然不是那么根本性的区别,不过,的确是在很多某个方面上是与现实中的我很不一样的。
大概,就是交际吧。
现实生活中的我,有几个玩乐的圈子,对于新朋友也是乐意结交。
不过网上的我的话,就很少勾搭基友什么的,对于喜欢的事物也不去混圈子,或者说混得很淡。
现实中的对交朋友的热情很难延续到网络上。
该怎么说呢,好像就很难在网上交到朋友。
这样是不是很不腐女?
说起来,就要过生日了,还没想好要给自己买点什么。
不过,最近冒出的想法是要不要买些红酒喝喝。
我常会有一些不知道哪里找到的想法来给自己找一些兴趣。
也许是不喜欢这样看不到目的的生活,所以我就很想找一个兴趣来迷恋。
兴趣大多都是烧钱的。
这是我不喜欢的部分,因为我没有钱。
太远的想法就不太记得了。
最近的几个就是:收集明信片;学烧瓷;喝红酒。
不要问我怎么会有这些联系不到一起去的想法。
就是冒出来了。
像是种子忽然发芽。
只不过,我不知道这种子什么时候埋在那里。
我那天在看《黑客帝国》的时候就在想,我大概是当不了杀手或者卧底密探什么的。
因为个子就不够高。
个子不够高就是说无论比例多好腿都是不够长的。
更何况我比例也没有那么好。
腿不够长的话,就是说被敌人追到楼边的时候也没办法纵身一跃跳到另一栋楼顶。
这很致命。

初七。
往年都会在公历新年的时候写个新年的愿望。
今年就很懒得搞。
不过,还是有很多话想说。
如果不写下来,大概没有几个月就会彻底忘记了。
可是要认真开始写,却又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说起。
壹。
我想去漠河。
家里边一个冬天没有下过雪。
于是想去更北边。
刚找了漠河的攻略,就看到陈升出了《家在北极村》。
忍不住笑了。
我爱陈升不是没有道理的。
他懂我。
不过。
我讨厌的“不过”。
不过,大概是去不了了。
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去不了了。
那就要再等一年。
虽然大家都劝说,北极村果然还是要夏天去才比较合适,说不定还有极光。
可是我却坚持冬天。
如果不能在漫天白雪的时候去看看那个北端,那么北极村和其他的东北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大概是个又隔眼又固执的小姑娘。
贰。
有些想不到可以第二个拿出来讲的事情是什么了。
这一年有些浑浑噩噩。
这似乎是我每一年都会说的话。笑。
时间过得太快,还没等我看清世界的摸样,就变换了另一番的色彩。
我似乎是变了一些,可是我还是我。
起码我知道我还是我。
或者,我以为我还是我。
今年听到的故事的精彩程度大概是我过去所有听到的故事的精彩程度的总和。
甚至我也是一个狗血故事的主角。
偶尔就忍不住在想,这大概就是成年人的世界吧。
我们再也不会因为偷偷讲些谁喜欢谁就觉得是很大的秘密了。
因为我们说不定已经没办法确定喜欢还是不喜欢了。
失去了爱的能力。
多么可悲的事情,可是却无能为力。
我失望难过,想要拯救世界,然而最后我却还是眼睁睁地看着世界在我眼中慢慢的黑掉。
我不想要承认我是个没有勇气的人类。
普通的人类。
叁。
终于下定决心换了发型和发色。
纠结了小半年的事情,最终下定了决心。
当时怀抱着的心情是,如果太难看就剪掉。
因为这种心情太过坚定以至于某个瞬间觉得不如就直接剪掉算了。
好在后来的结果是成功的。
尝试和努力得来了好的结果让我觉得是不是可以冒些险。
肆。
仍旧单身。
说不上是什么样的心情。
也许是习惯了,也许是遇不到。
怎么说呢。
想不起来谈恋爱的时候总会有朋友发生一些关于爱情负面的事情。
照理说来我应该是更加的不相信爱情。
可偏偏我是隔眼少女。
被失恋的朋友折腾之后就会觉得不然去谈个恋爱吧!
失恋的痛苦我不害怕。
没有痛感的人生是麻木的。
生活似乎有些平静如水,如果可以,就让他掀起一些波澜好了。
即便是难过的伤心的失望的。
那也毕竟是人生的体验。
我渴望。
于是开始参加一些不怎么熟悉的人的聚会。
真的在2011年最后一天遇见了一个我看着觉得顺眼的男生。
可惜不记得他的名字。
之后再不曾见面结果连长相也忘记了。
我在签名上写说:我独自开始又独自结束,他却浑然不知。
埋在我心里的后半句是:我短暂的恋爱。
伍。
愿世界温柔的对我。

老娘出门了,八天。
意味着这八天我都没有饭吃。
家务上的事情,我算是废柴得出奇。
二十多岁第一次亲手煮方便面吃,然后那是至今为止的唯一一次。在此之前最拿手的菜是煮开水。
上次我娘让我帮忙洗衣服,第二天我娘问我为什么不脱水再晾干,我惊奇地问我娘说,不是拧干就好了么?当然,即便我是知道要甩干,可是我也不太会操作我家的洗衣机。我这辈子最会摆弄的洗衣机就是大学宿舍楼下三块五一次的那台了。
但是,在整理这件事情上面,我就比我娘执着多了。
像是书的排列和当季换季衣服的摆放,我总要花上一些时间来弄。
我常常被期待着会有怎么样的一个男朋友。
大学寝室的姑娘们一齐地表示如果我结婚即使是天南地北也要来参加,只为了见一见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会把我娶回家。
我偶尔也觉得这样的讽刺并非那么可靠。
想来,我也是有我娘的一半基因在,我娘的贤妻良母但凡是传给我个十之二三,也够我糊弄一阵子了。
也说不定,某一天我体内的基因组织由我老爹的占主导变成我娘的占主导,那么我将变成一个人见人夸花见花栽的好人妻。
我曾经这样表达过我的想法,但是听到的死党却觉得我是狗改不了吃屎。
我又有同学结婚了。
接下来还将有一个要结婚。
这一年间,总是有人不停地用结婚提醒我,我们真的已经不再是十八岁了。
今天有看了一个讨论哈利波特的帖子。
就想起来我看哈利波特的回忆了。
第一次知道哈利波特是从兰兰那里借的两本,蒙着被子在床上看到半夜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那个时候的我是一过八点就打哈欠的小小初中生,却被那个别的国家的魔法故事吸引住了。
后来央着我娘给我买了一套。
再后来就是我们全家每年都等着盼着哈利波特出书。
从我的初中开始一直等到大学。
我还记得我看完魔法石的那个晚上,怀里抱着那本书完全不能入睡,心心念念地就是小小的波特和他的那个魔法学校。
只恨不能玛丽苏地穿越到霍格沃兹。
魔法石最喜欢的是三人组斗智斗勇地去解救魔法石。每次看到赫敏拿着魔杖对着魔鬼网手足无措地大叫可是这里没有火柴,然后罗恩事后模仿赫敏的样子然后吐槽说你还是不是女巫啊?!就觉得罗恩吐槽大美!最喜欢的就是罗恩的巨型棋盘阵,其次是赫敏的推理,最后才是哈利与伏地魔的面对面。魔法石比起剧情而言,更大的作用是讲述了一个庞大的隐藏在这个世界下的魔法世界。是个非常漂亮的开篇。
密室大概是我看的最少的一本了。非常不喜欢。非常非常。
阿兹卡班的囚徒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而且出这本之后到第四本用了很久的时间,所以阿兹卡班的囚徒和魔法石是看得最多的两本哈利波特。
阿兹卡班就很喜欢小天狼星,也很真心为哈利高兴,因为他终于有了一个如父亲一样爱他的长辈。
所以后来小天狼星的死我就很不能接受,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让哈利这么孤单呢?他为什么就不能够得到属于家庭的爱呢。
阿兹卡班很喜欢小天狼星,也发现罗恩也是个傲娇的小孩子,真是可爱死了。
接下来是火焰杯。
三强争霸赛很好看。但是故事也明显阴暗起来。
罗恩小朋友的首次嫉妒心不能控制,他们互相不说话的那段异常漫长,可是看到两个人和好,我也有些忍不住像是赫敏一样喊出“哦,男生们呐!”
这本也是罗赫小情愫明朗化的开端。
罗恩吃醋的部分很好看。
凤凰社不太敢看,因为小天狼星的死。对哈利的打击算是沉重的,我记得我第一次看完凤凰社,情绪就是落在里面,难过了好几天,怎么都不能接受小天狼星的死。
所以到后来邓布利多死了的时候我简直觉得这个故事没办法继续下去了。
我喜欢的凤凰社片段大概是D.A.成立的那些部分。
纳威的剧情开始多了起来。
或许是大了的缘故,看了几遍之后,我才发觉,他们三人组实在是小团体的厉害。哈利和他宿舍的同学几乎没有什么交情。虽然赫敏常常帮助纳威,可是哈利和罗恩对纳威却没有特别的青睐。在火焰杯的那集,假穆迪曾对哈利说过他以为哈利会借助一切力量,结果哈利狂妄自大地没有向他的同宿舍的纳威求助。的确,除了罗恩和赫敏,哈利几乎没有其他能够说正经话的朋友。
事实上,纳威是除了三人组之外学生中最为突出的一个配角,当然把第二本的主角金妮抛开来算。
魔法石里就表明了纳威是很重要的角色,首先他出场非常早,而且在学校生活中,纳威常常出现三人组的活动中,即便是为了阻止他们。不过,接下来的几本就有些弱化了纳威。当然纳威处处存在,像是哈利在骑士公交车上第一个想到的人名就是纳威。但是纳威本人的出场就显得很打酱油了。
直到D.A.军成立。
混血王子和死亡圣器这两本,可以算是对教授和邓布利多很重要的两本。
一个是洗白教授之前的坏人形象,或者官方作品不能算是洗白,应该是说向大家揭示了斯内普教授不为人知的内心世界。
另一个就是邓布利多校长的黑历史和性取向。
看到后来斯内普教授的感受立刻是忍辱负重情深意重,连带着对狮院四人组都有些微词。但是就像是热血少年换个角度可能就是折腾人的讨厌家伙,在四人组看来,斯内普教授就是那么讨人厌性格扭曲。
邓布利多校长,我最后都有些不明白他对哈利的好,究竟是出于真心还是为了打败伏地魔而已。
校长终于不再是前面那个无所不能的圣人形象,他犯过错,而且代价很沉重。也不再是普爱世人,他的爱和利用交织在一起,有些可怕。
可我还是相信,一个倡导爱的校长,还是爱多过于其他的。
最后伏地魔的大决战就很仓促,很不爱看,因为没什么高潮的感觉,就嗖地就伏地魔就死了。
大魔头未免也太容易打败了吧。
那帖子说,伏地魔把自己切片的时候把智商也切片了,不然不能解释最后的弱智对决。
我HHP跟着切片了。
最后的伏地魔和他的食死徒简直弱到爆。
比起这个来说,我对哈金的配对就更不能接受了。
我向来不喜欢金妮这个小姑娘,即便她是罗恩的妹妹我也不爱她!
越到后来她戏份越大我就该警惕,她后来几乎参合到三人组中间且不知羞耻,我就该知道,而且第二本整个就是讲她的。
可是我就是不喜欢她呀!
卢娜多好,我一直的站队都是哈利和卢娜呀!
所以说,看小说最讨厌的就是站错队。
但是好歹罗赫这个队我还是站对了...
那天在哪里看了个马尔福的自白,HHP不能自已。
说是哈利波特主角光环照耀,而且开挂,怎么打不死,谁能玩过他?!
想想也是,这七本书一半都是讲伏地魔要杀死哈利波特,结果怎么杀都杀不死,好不容易阿瓦达索命没被弹开,结果邓布利多等在车站又把他送回去了!
主角光环万岁简直是,邓布利多穷尽大半生为了整死的黑魔头,甚至把命都搭进去也没整死的,哈利没用上五十页就over了。
当然最可怜的就是纳威了,伏地魔如果当初选的不是哈利而是他的话,就不该是《哈利波特》而是《纳威隆巴顿》了。
纳威最后的勇猛很帅气,特别是电影版的,比哈利和伏地魔对决高潮多了。
说到电影版,罗恩的那句“敢打我女朋友!”整个是HHP破表。
说起哈利波特似乎就是停不下来,我到底是有多爱他呀。
